广告营销在用户的心目中从来就没有太多好形象,假如你在电视机前看世界杯,广告的出现就意味着你可以去上个厕所或者干些其他的,连节目中插播广告的时候,主持人都会叫你“稍事休息、马上回来”。但讽刺的是,广告支撑着各种商业逻辑的运转,也才有了电视机上那么多好看的节目,这种最令人讨厌的东西,反而是商业存在的基石。我们为什么如此讨厌广告?因为我们打断了用户目标。用户看电视并不是来看广告的,而是看各种节目的,广告的出现让用户中断了他的目标,只有度秒如年地度过广告时间,用户才能继续看他们想看的节目。所有媒介上的广告都是如此,打开微博、打开朋友圈都不是为了看广告的。正是破坏了这种连续美好的体验,广告成为用户心头之恨,就像你想睡个懒觉却一大早被吵醒而有起床气一样。而广告的插入容易让用户跳脱出整个使用场景中,当然也正是如此,用户更能识别出广告并跳过它。如果它本身就是全球品牌的秀场,并且据官方数据显示,LED 广告屏每天约有 150 万次曝光;近半数行人会拍摄照片;有六成被访者称在LED数字广告屏上的视线停留时间超过 5 分钟。超过230块屏幕,可与拉斯维加斯相比。CHANEL、Dior、H&M以及可口